“十四五”以来,工业领域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思路,初步建成了以节水型企业创建为基础的三级水效示范引领体系,成为工业领域节水的主要载体,促进工业节水取得显著成效。赛迪研究院分析发现,目前工业水效示范引领体系作用的更好发挥,还存在多头管理问题突出、标准体系不健全、标杆引领不足三大问题,亟需加快完善水效示范引领体系,促进工业水效不断提升。
一、以节水型企业创建为基础的三级水效示范引领体系,已成为工业领域节水主要载体。
我国初步构建了水效示范引领体系。旨在通过树立节水典型,推动工业企业和园区等节水主体不断提升水效,这一体系包括“节水型”“节水标杆”“水效领跑者”三个层级。自2012年以来,在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门的推动下,各地积极创建了一大批省级、市级、县级节水型企业。在此基础上,通过逐步筛选,初步建立了“节水型—节水标杆—水效领跑者”三级水效示范引领体系。从地方到全国,均在推动节水先进企业、园区的创建,持续提升用水效率的长效机制正在形成,节水型工业体系建设正在提速。
县、市、省级节水型企业建设已全面铺开。节水型企业是指由各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水行政主管部门等依据节水型企业管理评价基本标准评选出的企业,要求节水型企业管理评价要求评分达到特定分值以上。自2017年以来,节水型企业成为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的重要指标。我国累计建成的六批共计1763个节水型社会建设达标县(区),实现了北方地区重点用水行业节水型企业建成率大于50%,南方地区重点用水行业节水型企业建成率大于40%的目标。目前,黄河流域、京津冀地区、长江经济带累计已建成2.1万个节水型工业企业。
节水型企业评价基本标准。数据来源:赛迪节能所整理 2024,08
省级节水标杆企业纷纷创立。自2014年国家层面遴选了钢铁、纺织、造纸、饮料等行业的12家企业及主要用水指标作为第一批国家节水标杆企业和标杆指标以来,各省纷纷开展了节水标杆企业的创建。这些企业的单位产品取水量远低于行业标准,如广东省钢铁行业节水标杆企业湛江钢铁,单位产品用水量2.78立方米/吨,优于国家标准规定的现有钢铁联合企业(含焦化生产、冷轧生产)取水定额值4.8立方米/吨粗钢的要求。节水标杆企业发挥示范引领,带动2023年全国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较2015年下降51.8%,全国规模以上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达到93%以上,节水成效显著。
国家级水效领跑者工作持续展开。国家级工业水效领跑者的评选工作由工业和信息化部、水利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总局等多部委联合组织开展。自2017年起,已发布了三批国家级水效领跑者名单,涉及行业、企业逐步增多,国家级水效领跑者逐步完善。2022年,重点用水企业、园区水效领跑者引领行动遴选出74家具备引领示范和典型带动效应的水效领跑者企业和园区。部分地区也制定了相应的地方水效领跑者认定管理办法,并开展了地方层面的评选工作。例如,2024年山东省遴选出七大行业17家具备引领示范和典型带动效应的省级水效领跑者企业。
国家级水效领跑者发布情况。数据来源:赛迪节能所整理2024,08
二、推进三级水效示范引领体系需关注的问题
多头管理问题突出。根据统计,目前节水型企业在地方层面受到工信、水利和住建等多个部门的管理与监督。由于不同部门之间在管理和监督职责上存在分割与重叠,导致决策和行动缺乏必要的协调与整合,易出现信息不对称现象,如出现部分省份工信部门对节水型企业创建底数掌握不清等问题。创建节水型企业需要较强的专业性,在一些省份,水利或住建部门牵头负责节水型企业的创建工作,工信部门在其中发挥的专业作用相对有限,企业在节水技术的选择、节水方案的制定以及节水设施的建设等方面缺乏专业的指导和支持,影响节水效果。
标准体系仍不健全。目前节水型企业国家标准不够完善,共计约20余项国家标准,主要集中在造纸、电解铝、多晶硅、乙烯等重点高耗水行业的部分细分领域,远不能满足节水型企业创建的强大需求,另外人工智能、新材料、生物技术等新兴领域的相关工业产品尚未被纳入现有的节水企业标准体系中,标准的不足会导致企业在节水技术和管理上缺乏统一的指导和评价标准,从而影响到整个行业的节水效率。另外,石油炼制、火力发电、钢铁、纺织等行业采用的是2011年发布的国家标准,比如纺织行业节水型企业标准已经滞后,不能完全适应当前的节水要求,需进一步修订完善。
标杆引领不足。我国水效示范引领创建中,企业缺乏专门的融资渠道和金融产品来支持节水项目的实施,福建等一些地方政府会对节水标杆企业给予财政补贴,但补贴金额有限,难以覆盖企业节水改造和升级的全部成本。截止目前,国家层面节水标杆发布了一批,水效领跑者发布了三批,覆盖行业不全,纳入的企业数量有限,影响力和带动作用有限。
三、相关建议
发挥工信部门作用,强化水效示范引领体系管理。依托现代信息技术,构建一个集数据采集、分析、监控和管理于一体的工业节水管理平台,平台需与水利部的节水载体登记系统实现无缝对接,将水利部门节水型企业板块接入工业节水管理平台,便于政府部门对企业节水工作的监管和评估。加大各省(区)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对节水型企业创建的指导作用,梳理总结节水型企业创建工作成效和工作思路,推动企业管理水平提升和节水工作的深入开展。
加强标准引领,完善节水型企业标准体系。建议制定工业领域节水型企业标准体系建设指南,制修订节水型企业创建急需的纺织等领域标准,推动数据中心、新材料等领域节水型企业标准基本覆盖到重点用水行业、领域,为工业领域节水型企业创建提供技术支撑。强化产业链上中下游标准之间的有效衔接,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团体标准之间的协调配套,制定重点用水行业水效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并定期更新。
加大资金支持,大力打造省级/国家级节水标杆。增加财政补贴金额,拓宽融资渠道,为节水标杆企业提供更多的资金支持。同时,探索建立节水产业投资基金等新型融资模式,支持节水项目的实施。完善“节水型—节水标杆—水效领跑者”三级水效示范引领体系,聚焦于企业和园区,依托节水评价标准,各地区应积极创建节水型企业和园区,遴选节水标杆企业和园区,大力推动国家水效领跑者创建。在工业企业和园区中推广水效对标达标活动,鼓励国家绿色工厂及绿色工业园区率先实现这一标准。
文|赛迪智库节能与环保研究所
来源:工业互联网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