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平台+园区”典型运营模式可以依据园区管委会、平台企业和园区用户企业在运营中的主导方和各自承担的职责进行分类,主要包括园区管委会主导型、优势平台企业主导型、优势用户企业主导型、政企资本合作主导型运营模式。
园区管委会主导型运营模式是指园区管委会处于“平台+园区”主导地位,梳理属于管委会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向“平台+园区”提供的平台服务事项,多采取政府投资园区管委会购买服务模式,按照规定的采购方式和程序,购买符合条件的平台企业服务,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支付费用的行为。
一是平台服务边界清晰。园区管委会主导型运营模式下园区管委会担任“平台+园区”发展的引领者,购买的平台企业服务往往具有清晰、明确的服务内容和要求,突出园区用户企业的公共性、适用性,优先安排助力园区用户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孵化、融合发展的平台服务,有利于完善、强化园区产业链运营,推动区域整体经济发展。
二是流程规范清晰。园区管委会采购平台服务均要经过申报审核采购计划、确定采购方式、公开购买信息、组织购买评审、公告评审结果、签订购买合同、合同履约验收、支付购买资金等环节,并在相应的园区管委会官方网站公开公示平台服务采购关键环节信息,保障“平台+园区”市场竞争的有序和公平。
三是服务期较短。园区管委会主导型运营模式的服务合同履行期限较短,一般不超过1年。较短的合同期限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园区管委会随平台技术进步、平台服务市场供给、园区企业采购需求等动态变化调整购买服务价格、方式和内容,选择合适的平台服务提供企业,避免合同价格高于市场价格的风险。
大部分以优化区域产业链运营、为区域经济高速发展注入新动能等公共目的为运营方针,基于政府财政投资运行的“平台+园区”规划都可采取园区管委会主导型运营模式。一些面向特定行业、专业技术要求较高的园区应用场景,更适合采取购买平台服务的方式提高园区财政绩效。
优势平台企业主导型运营模式是“平台+园区”建设运营的创新模式,一般由优势平台服务提供商企业作为产业园区内的龙头企业,负责主导面向园区用户企业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撑,并支撑园区管委会开展“平台+园区”日常建设运营,将园区从传统的园区管委会主导建设运营转向政企合作、长效运营模式。
一是优势平台企业负责“平台+园区”生态构建。优势平台企业负责围绕“平台+园区”建设的核心、关联和衍生生态,基于自身平台规模化应用经验沉淀并通过合资合作等多种方式,提供头部平台服务,扶持园区全部优质制造业企业,构建专业化、本地化的园区建设运营和平台产业发展生态。
二是管运分离开展建设运营。园区管委会主要负责“平台+园区”的总体规划、统筹推进和评价考核,优势平台企业负责园区平台服务的建设和运营,实现建运一体、运管分离,可以使园区管委会更专注于园区建设的发展需求和建设成效。优势平台企业组建的“平台+园区”运营生态更加专注于提供专业化的平台技术方案,基于分工协作、优势互补提升园区建设的总体成效。
三是强调监督考核监管。优势平台企业主导“平台+园区”运营服务的同时,需要园区管委会建立健全的“平台+园区”平台服务与运营监管机制,通常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单位和园区管委会负责对园区运营进行后续的监督考核管理。
优势平台企业主导型运营模式对优势平台企业特别是“双跨”平台企业所在地园区管委会具有较高的吸引力,能够在保障园区管委会对“平台+园区”建设运营和政务数据安全性的掌控力的同时,有效弥补园区管委会在技术、管理能力等方面的不足。不过,该模式尚处于探索阶段,成熟的案例较少。综合来看,该模式更适用于树根互联、航天云网等具有国资背景的“双跨”平台企业主导的“平台+园区”运营建设。
优势用户企业主导型运营模式同样属于“平台+园区”建设运营的创新模式。该模式一般由园区内具有国资背景的优势用户企业主导园区运营建设并牵头购买平台企业服务,并负责支撑园区管委会开展“平台+园区”统筹管理。同一园区可以由不同特定行业的多家优势用户企业联合主导运营,各特定行业的优势企业可仅开展对应行业领域“平台+园区”建设运营,并由园区管委会负责园区抓总运营。
一是园区优势用户企业一般具有全国资或国资控股形式。园区主导优势用户企业往往具有全国资或者国资控股性质,可以为园区管委会统筹推进“平台+园区”运营建设提供较高的控制权,支撑园区管委会更有效地面向园区用户企业和平台企业强化管理和技术监督。同时,在园区管委会自行或授权相关专业机构合作开展“平台+园区”数据资源挖掘分析和开发利用时,有助于加强“平台+园区”数据使用的安全和隐私保护。二是注重专业运营能力。园区优势用户企业主导型运营模式通常以优势用户企业所在的特定行业、领域运营建设为切入点,在“平台+园区”合作运营时,更注重平台企业在特定行业、领域服务的技术优势和专业化运营能力。同时,优势用户企业主导运营时更注重特定行业上下游的协同融合发展,促生良好的园区产业生态。三是强调本地化持续服务。园区优势用户企业主导型运营模式需要在园区当地落地扎根,配备足够的本地化专业运营团队,最大限度消除“平台+园区”运营衔接风险,提供便捷高效、快速响应、长久持续的“平台+园区”运营服务。优势用户企业通过引进、培养专业型人才,助力“平台+园区”持续稳定发展,成长吸引和整合更多的生态资源,带动园区相关产业持续发展。优势用户企业主导型运营模式侧重于为“平台+园区”提供本地化的长效运营服务,可为当地园区管委会补充必要的运营资金投入和技术支撑。同一个产业园区内可以同时存在多家优势用户企业,分别负责不同细分行业领域的“平台+园区”运营建设,但是要求园区管委会具备较好的园区抓总协调管理能力。综合来看,该模式更适用于园区当地具备特定行业龙头领军企业,并希望从特定领域快速切入建设本地化、长效化运营机制的“平台+园区”。
政企资本合作主导型运营模式意在建立园区管委会与社会企业资本长期合作模式并引导“平台+园区”运营,通过建立“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长期合作伙伴关系,在增加“平台+园区”平台产品供给数量和提升平台服务质量的同时,达到减少财政资金支出、降低“平台+园区”投资风险的目的。一是强调政企全面合作机制。政企资本合作主导型运营模式的核心是政府投资资金与社会企业资本合作,以市场竞争方式提高“平台+园区”运营服务质量,同时降低财政资金投资风险。政企资本合作主导型运营模式符合PPP(Public Private Partnership,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定义,一般可采取成立专门负责园区运营管理的SPV(Special Purpose Vehicle,特殊目的实体)项目公司并开展行政、投融资等全方位政企合作,由园区管委会负责SPV项目公司的统筹和监管。二是强调长效运营合理回报。政企资本合作主导型运营模式强调“平台+园区”的长期稳定运营和质量效益提升,由SPV项目公司严格按平台服务成本和利润控制平台企业的合理回报。长效运营的政企合作“平台+园区”一般可采取政府付费的回报机制,对于长效投入和回报基准外的短期盈利和运营风险可由SPV项目公司承担。政企资本合作主导型运营模式适合用于投资规模较大、需求长期稳定的“平台+园区”,社会企业资本可用于补充政府财政资金投资缺口、提升“平台+园区”运行市场化程度,同时SPV项目公司的成立也可降低“平台+园区”短期投资风险。该模式要求园区管委会具备较强的统筹协调和信息化监管能力,同时要求合作的社会资本方具有较强的融资、运营等综合能力。
文 | 赛迪研究院信软所工业互联网研究室 刘悦芃
来源:工业互联网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