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等10部门联合印发《绿色低碳先进技术示范工程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2023年首批示范项目申报工作同步启动。
《实施方案》提出,到2025年,通过实施绿色低碳先进技术示范工程,一批示范项目落地实施,一批先进适用绿色低碳技术成果转化应用,若干有利于绿色低碳技术推广应用的支持政策、商业模式和监管机制逐步完善,为重点领域降碳探索有效路径。到2030年,通过绿色低碳先进技术示范工程带动引领,先进适用绿色低碳技术研发、示范、推广模式基本成熟,相关支持政策、商业模式、监管机制更加健全,绿色低碳技术和产业国际竞争优势进一步加强,为实现碳中和目标提供有力支撑。
《实施方案》涵盖源头减碳类、过程降碳类、末端固碳类三大重大方向,共12个具体项目。其中在过程降碳类方向的工业领域示范项目中,包括低碳零碳钢铁冶炼示范、有色金属冶炼集成创新与流程优化,先进低碳石油化工、现代煤化工、绿色生物化工示范,可再生能源与石化化工生产系统耦合,工业绿色微电网、数字化绿色化协同降碳、“工业互联网+绿色低碳”、绿色(零碳、近零碳)数据中心、“海底数据中心+海洋清洁能源”示范等。工业领域示范项目能效水平应不低于行业标杆水平。在低碳(近零碳)产业园区示范项目中,包括系统运用非化石能源开发、综合能源系统和智慧微网建设、能源系统优化和梯级利用、工艺流程再造、产业间物质流循环耦合、碳捕集利用与封存(CCUS)等多种方式,实现产业园区深度减排,建设绿色低碳产业园区。
据悉,《实施方案》提出,将加强中央预算内投资等资金支持。对属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示范项目,统筹利用现有中央预算内投资渠道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示范项目,将符合条件的绿色低碳先进技术示范工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纳入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支持范围。加强金融税收政策支持。积极发挥碳减排支持工具作用,引导金融机构为符合条件的项目提供资金支持,鼓励各类金融机构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加大对示范工程融资支持力度。创新投融资方式,加强气候投融资等绿色金融和转型金融产品对示范项目的支持力度。
来源:国家发改委环资局